引言
经济学思考:省域数字化水平与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有什么关系?总的来说,本文基于以往学者对城市信息化与数字化水平的研究,融合当前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现状与*府*策导向;因省域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数据仅更新至二〇一八年,故为保持一致性,研究选取二〇〇四年-二〇一八年以1个省域为对象的面板数据,从五个维度构建区域数字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数字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选取
数字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居民资源利用与消费、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以及数字化创新发展动力五个层面进行构建。其中,数字化基建水平代表地区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建设设施,衡量地区的基础设施完善度。
居民资源利用与消费是通过地区居民对数字化资源的利用以及数字化消费两个维度进行测度,衡量当地的数字化消费水平和普及度。产业数字化主要刻画数字技术主要是互联网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不断渗透和普及,从基础设施、生产销售与管理三个角度来进行指标测量。数字产业化主要聚焦新兴数字产业,测度数字产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
根据指标的可获得性,选取通信业、软件业以及电子制造业为对象来构建指标体系。数字化创新发展动力主要是通过是目前地区的创新能力和未来的人才资源供给两个维度来进行测度,刻画地区数字化发展的动力与保障。数据主要来源为EPS数据库、CSMAR数据库、国家统计局、各省统计年鉴。通过均值法和插值法对缺失的数据进行了补齐。
数字化水平综合指数的计算方法是:首先,对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标准化,以便在计量和数量级别上消除各项指标之间的差异,并解决多指标的可综合性问题。第二步,将标准化的数据进行因子分析,根据成分矩阵与特征值进行计算后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以此计算数字化水平。第三步,根据明细权重计算出各省域每年的数字化水平得分,并进行分析。
二、数字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模型构建
首先,为了判定上述数字经济指数的可信度,本文将计算出的二〇一八年各省域的数字化水平发展排名,与中创凯立达研究院、腾讯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相应测度数字经济的指标结果进行了比较,发现结果无显著差异。这充分说明本文构建的数字化水平发展指标是科学合理的。
三、省域数字化水平的比较与分析
总体来看,二〇〇四年-二〇一八年间1个省域的数字化水平均是稳健增长的,但各省域之间的发展速度有差距。具体的,二〇〇八年-二〇〇九年期间;即在金融危机后的一年,一二线城市数字化水平发展有较大的突破,例如上海数字化水平增长近4倍,山东增长率达%,往后每年的数字化水平也在稳步增长。
但其他经济相对落后的省域增长较慢,如西藏从二〇〇四年-二〇〇九年间其数字化水平仅增长了6.5%,青海15年间增长率仅有56.45%。这表明近年来我国各省域都在着力进行数字化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努力提升数字化水平,但由于经济基础、*府支持差异等原因导致各地区间的发展速度存在较大差距。
发展过程中各省域数字化排名会发生变动,大部分省域的排名变动不显著,具有稳定性;但部分地区呈现出区域范围内的排名显著上升或下降。具体的,广州省、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上海市稳居数字化排名的前六强,一直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柱省份。
同时,云贵川渝地区、江浙沪地区辐射下的安徽省、山东省辐射下的河南省的数字化排名都出现显著的提升,地区协同发展的趋势逐渐显现;而以黑吉辽为代表的东北三省的数字化排名经过15年的发展均出现了5-8位次的断崖式下降,传统经济在数字化转型中不太顺利。这表明,我国数字化水平呈现区域性发展差异。从二〇一八年数字化水平的测算结果和省域排名来看,我国数字化水平发展呈明显的阶梯状。
第一梯队包括广东省、江苏省,这两个地区尤其是广东省的数字化水平超越其余省份,成为建设数字经济的领头羊;广东省名列前茅,与第二名江苏省拉开了较大差距,形成了显著的优越态势。第二梯队是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上海市、四川省、河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河北省,其数字化水平介于0.~2.50之间。
均高于均值,表明这些省域的数字化水平相对较高,数字化建设颇有成效,但部分板块稍有薄弱、还需要继续提升。第三梯队的是安徽省、湖南省、辽宁省、陕西省、重庆市、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这14个省域的数字化水平均低于平均值但其二〇一八年的数字化水平已经突破0,实现了质变,这表明当地的数字化建设已经走上了正轨,后续成长潜力较大。第四梯队包括*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这6个省域在二〇一八年的数字化水平仍为负值,表明目前数字化水平较低,还未形成一定的突破,未来有待提升。
总体上,二〇一八年我国数字化水平基本呈现明显东高西低得不均衡发展趋势,东部沿海省份发展水平高,西部内陆省份发展水平低,这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格局相吻合。其中,处于均值之上的11个省域大多为东部沿海地区;除四川、河南和湖北外,其他中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为相近,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化水平普遍为负值。这是由于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等现实原因导致的,东部地区大力利用本地的要素禀赋和历史文化优势,再加上各类的*策扶持,积极地引进外部资源,吸引了大批数字化企业和科研人才,形成了集聚效应。
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产业数字化,运用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进行了赋能,并产生了新的产业和模式,助力传统产业在全面数字化水平的浪潮中推动自身变革,实现技术突破。而这些由数字化在东部地区带来的变革,由于西部地区自身条件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未得以实现。
这说明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情况比较落后,信息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缓慢。本文主要对我国数字化分别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首先是对我国数字化的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进行定性分析。我国的数字化经历了6段发展过程,从工业化到信息化再到数字化,这些阶段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策指引。
并通过二〇二〇年腾讯研究院的发展报告,概述出目前数字化发展的四大特征。之后对数字化水平进行定量分析。通过制定数字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因子分析计算出各省份的数字化水平得分。根据计量结果发现,我国1个省域的数字化都在稳步提升,地区之间的发展速度存在“东快西慢”的情况。
这说明,我们相对落后地区其数字化水平也较低,存在较大发展空间。同时,二〇二〇年我国数字化水平的发展概况与定量分析的结果相一致,各省均在蓄力数字化发展,后线城市尤甚。此外,数字化已在我国推动了新经济的增长。这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对我国数字化发展过程的了解。